三、影响课后服务功能发挥的主要因素
截至2021年9月22日,在全国10.8万所义务教育学校中,96%以上的学校提供了课后服务,85%的学生参与其中,86.2%的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23]课后服务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教师全覆盖,但效果如何呢?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课题组在广东、山东、湖北、湖南、四川、广西等六省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对130多所中小学的一万余名学生问卷调查发现,7.98%和5.63%的学生表示对课后服务“完全不满意”或“不太满意”,有24.24%的学生表示对课后服务感觉“一般”,有27.07%和35.09%的学生表示对课后服务“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学生是课后服务的受益者,他们的满意度是衡量课后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从以上满意度调查数据看,约40%的学生对课后服务感到不满意,这从侧面反映了课后服务实践仍存在堵点,课后服务功能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课后服务的性质和功能是由其内容和形式共同决定的,并受教育所处的社会环境影响。在系统论视角下,我们在对课后服务进行研究时,必须分析课后服务组成要素的情况,透过课后服务系统的各构成要素之间的组织性、相关性、有机性,分析各要素对整体效应的影响,从而更好把握制约课后服务功能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教师参与意愿
“双减”政策下,在教学一线的教师被赋予了极大的责任,课后服务的任务最终主要落到中小学教师身上,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直接关系课后服务实施的质量和水平。因此,无论课后服务的政策意图、社会需求多么合理,想要达到预期的成效,必须关注教师群体。课后服务对中小学教师的生活、工作、心态都产生很大的影响。教师的工作时间延长,备课、教研、学习时间被挤占,工作负担、心理压力增大,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节奏。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配套政策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辛勤付出,却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甚至成为教师的义务劳动。调查显示,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县(区)财力有限,不能像东部发达地区一样对课后服务经费予以支持,课后服务费用全部由家庭承担,平均每名学生每月缴纳138.16元,这导致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补贴非常低。而且,在职称评定和评先评优等涉及教师发展的切身利益方面,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花费了不少精力和时间,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倾斜,因此部分教师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认同感比较低,不同程度存在排斥情绪。
另外,课后服务需要统筹课内和课外教育,促进看管功能和教育功能的统一,实现课后托管向课后服务蜕变升华,这对教师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学校学科类的教师善于学科教学,而具有兴趣爱好特长、能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体育、音乐、美术等教师却短缺。另一方面,课后服务相关的培训还不到位,不少教师处于有心无力的为难境地。
(二)主体权责关系
系统论整体性观点的实践意义在于,在一定的人力、物力条件下,只要科学合理地组织、管理、协调各要素间关系,就能使整体发挥更大的效用。如前所述,课后服务是一个功能复合体,其多元功能由相关利益主体的意志来体现。在“双减”政策下,发挥学校在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不意味着学校是唯一主体,不能将中小学课后服务简单理解为中小学的课后服务。要确保课后服务功能的统一实现,亟须厘清课后服务相关主体权责关系。
中小学课后服务主体包括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公益性组织、校外机构等,现行政策文本强调学校主渠道作用和责任,但学校习惯于服从政府的行政命令,在政策限定范围内照章办事,导致学校自主权较弱。课后服务增加了学校的责任,当面临学生安全等敏感性、复杂性问题时,现实的困境和压力让学校不可避免选择应付式、保守式的课后服务,窄化了教育功能,因此未能很好满足家长和社会的期望。国家政策鼓励其他主体参与课后服务,但这些主体如何有效参与课后服务活动?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学校与公益性组织等的权益和责任如何界定?实际上,充分发挥课后服务其他主体的资源潜力与优势,形成以学校为主的多元主体协调联动,在政策设计、保障机制上仍存在一些障碍。比如,吴开俊等基于东部十省市政策文本的分析发现,在十个省市政策实践中对社会培训机构能否参与课后服务出现分化,广东、江苏、北京、山东、福建等省市允许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服务,而上海、浙江、海南明确禁止社会培训机构类服务主体进入校园。[24]因此,课后服务从“有没有”到“好不好”,仍有赖于各地政策的细化和政府的统筹协调,制定和完善课后服务实施细则,充分调动学校及相关主体参与课后服务的能动性。
(三)服务内容和形式
一定的系统具有一定的结构,功能是以结构为基础的,内部结构决定外部特性。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共同决定了其性质和功能。课后服务内容是实现学校课后服务价值的载体,只有课后服务内容充分满足了学生的成长需求,课后服务才能叫好又叫座。[25]“双减”政策和《指导意见》对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做了一些具体规定,各地按照政策要求,迅速全面铺开,基本实现了课后服务全覆盖,但其内容和形式是否丰富多彩?能否有效满足家长和学生对于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兴趣爱好、发展个性特长的需求?随着课后服务的深入,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社会层面对课后服务质量的质疑。
学生的参与意愿是衡量课后服务满意度的关键指标,而学生参与意愿主要取决于课后服务的内容。[26]目前,全国各地课后服务指导性文件无一例外将“做作业”作为课后服务优先选项,课题组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根据数据显示,中小学课后服务内容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做作业、自主阅读和拓展训练,比例分别为87.6%、78.2%、61.9%,其次是体育运动、兴趣小组和艺术教育,比例分别是53.3%、50.9%、46%,排在后三位的分别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和观看儿童电影,比例分别是43.8%、38.4%、30.2%。中小学课后服务从托管看护开始,但不能局限于此。当前课后服务内容主要还是把学生固定在教室里,限制身体活动,依然遵循的是不准讲话、不准随意走动的课堂纪律,虽然这种做法没有违背政策对于禁止集体教学或“补课”的规定,但违背了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诉求,家长更希望孩子多走出教室锻炼身体、多参与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除了内容和形式单一、缺少特色,由于对课后服务的教育功能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学校课后服务内容缺乏整体性、关联性、计划性,存在内容设计与学生的生活融合不够,对学生参与的特点体现不够,线上和线下资源利用不够等问题。
(四)教育生态环境
系统离不开环境,系统在其所存在的环境中起作用,要与环境保持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否则系统就会失序,甚至瓦解。课后服务和课内教育同属于学校教育的子系统,“双减”政策能否有效落地、课后服务功能能否有效发挥,均受学校教育所处的教育生态环境影响。在“学历至上”和“升学率至上”的社会筛选机制作用下,基础教育被迫过分重视教育的筛选功能而忽视了根本意义的成长功能。[27]
社会导向决定教育内部所有要素的流动方向,有什么样的教育评价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功利化的教育评价造成基础教育被扭曲,学校、家长、学生被裹胁其中,过度竞争,造成了基础教育生态平衡问题。当前教育评价方式仍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为主,学生没有考上高中就意味失去了上好大学的机会,将来就不会找到好工作,这也造成很多家长的忧虑。尽管新高考改革强调“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但“一考定终身”和“唯分数”录取的方式没有彻底改变。[28]这种单一的评价体系、单一的成才选择,势必会加剧教育内卷,影响“双减”政策效果。在中高考指挥棒下,学校迫于升学率的压力,教师面对升学率考核的顾虑,这样可能会导致学校执行学业“减负”政策只贯彻对学校升学率有利的部分,对学校升学率不利的部分则较少执行,出现“明减暗增”或“名减实不减”的尴尬局面,教师会对学生学业“减负”政策进行“替代性执行”。[29]调查数据显示,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中,只有49%的学生表示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教学或“补课”,有时参加或偶尔参加的比例为33.6%,经常参加的比例为17.4%。在升学压力下,家长的教育焦虑短时间内难以纾解,部分家长觉得课后服务浪费了宝贵的应试学习时间,于是让孩子参加学校课外服务同时,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数据显示,学生参与校外培训的方式,除了机构小班学习(66.2%)外,还有培训机构“一对一”教学(19.1%)、到教师家中学习(14.5%)以及教师上门“一对一”教学(9.7%)。因此,不改革评价制度,回归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本质,重塑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就会出现只看重分数、名次现象,这势必影响“双减”政策和课后服务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