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的教育政策研究面对日益深化的教育改革,尚未能对决策者提供足够的科学的决策咨询依据,教育政策研究滞后于客观实际,决策过程尚未充分发挥政策研究的参与作用。对此,笔者粗略地就教育政策研究存在的不足,以及改善和加强教育政策研究的构想作些思考,抛砖引玉,以飨读者。
一、当今教育政策研究的不足与局限
1.教育政策研究滞后于客现实际,研究主体缺乏前瞻性、战略性。一项政策的研究与制定,无外于两种因素:一是遇到问题或困境,需要重新调整教育与社会或教育内部间的关系,摆脱某种困境,解决某些问题;二是预见可能存在的问题,或预示事物发展的趋势,超前制订"游戏规则"。显然后者具有前瞻与战略的功能,能更好地促进事物有序、规范地发展。然而在实践中,人们习惯或热衷于对前者的研究,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成为一种定型的思辩,这也是造成教育政策研究滞后于客观实际的原因之一。
2.教育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相对单薄,致使研究的视角、目的狭窄,研究的多样性、立体性受限。我国教育政策的研究起步较晚,至今有关教育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单薄。此外,由于指导教育政策研究的理论和指导教育决策的理论具有同源且排他性,容易缩窄研究分析政策的理论视角;教育政策研究理论基础的唯一性与政策本身所包含的多样性,以及政策自身的多样性与社会、事物发展的立体性,使教育政策研究时有关的理论基础显得苍白无力,多样性、立体化必然受限。
3,教育政策研究的手段、方法和形式相对保守、封闭。目前,较多的政策研究者往往奉命研究的多,研究如何将政策落到实处的多,定性思辩的多;理性地主动分析研究的少,研究反对或废止某一政策的少,深入系统且定量实证的更少。更多的研究群体及研究的范围往往局限于本部门,或就教育而教育,忽视与缺乏在社会大背景,跨系统、跨科目的研究。致使研究主体与决策主体趋同,研究成果的局限性比较明显。常见的课题研究归属经验提升型的较多,归属直接为政策决策咨询服务的较少。客观上,每年大量的课题研究成果对教育政策决策咨询的应用性不强。可以说有课题研究成果,而缺政策或决策咨询的依靠对象,课题研究替代政策研究的现象比较普遍。
4.教育政策研究的力量单薄,没能形成整体的合力。虽说从中央到地方均已基本建立了政策研究机构,不少高校有相应的研究部门,但总体上研究队伍不仅数量偏少、人员构成的素质有待提高,而且其研究不少尚处在各自为战、散兵游勇状态。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研究者面对应用性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习惯于将自己放在与决策者不平等的地位,片面地认为决策者的喜、厌决定了研究成果的价值,有时为了使某些问题得以研究。不得不帮助决策者重新理解这个问题。尽管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错综复杂,有两者所处的地位不同,引起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决策者和研究者对问题研究的指导思想不一等等,但最终致使研究的主系统与决策的主系统若离若即,多方位、多层次、全过程地研究一些重大教育决策问题时,常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改善和加强教育政策研究的基本构想
1.把改善和加强教育政策研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
一项好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政策可以在没有直接投资的情况下,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反之,可以使直接投资化为乌有、得不偿失,甚至还带来负面效应。这已被大量的事实所证实。因此,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必须把重视和加强政策研究作为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一则有利于教育行政机关改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二则有利于优化和营造教育政策研究的外部环境,拓宽政策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活跃教育政策研究中的争鸣,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三则有利于确立政策导向的工作机制,把政策研究和研究政策作为政府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为真正实现宏观管理创造条件。
2.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教育政策研究体系。
目前,我国教育政策研究的机构主要在政府部门、隶属政府管理的专门研究机构和部分高校,其归属的性质呈"官方"和"半官方"。这一研究体系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缺陷。西方发达国家以民间或以"独立自由人"形态的研究机构不仅数量多,规模也较大。如美国的兰德公司、布鲁金斯研究所,日本的野村综合研究所等等,使政策研究机构呈多样化形态,研究主体有很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不为决策者的意图和倾向所左右。而我国这类民间的研究机构十分鲜见。对此,在建立和健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首先国家应当允许和支持民间政策研究机构的建立,允许"官方"、"半官方"和"民间"三大类别政策研究机构的并存。事实上,民间研究机构的成立,对与政府机构进行人员交流,与"官方"、"半官方"研究机构共同竞争承接研究项目均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其次,要逐步推进和实施教育政策研究系统的行业管理,制订"行规",规范研究主体与决策主体的关系,规范研究成果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使"官方"、"半官方"、"民间"的教育政策研究机构在竞争和承接研究项目处在同一起跑线上。第三,全面实施教育重大政策研究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公正、公平、公开地让不同形态的研究机构参加竞标,公正、公平、公开地让行业评估研究结果。从而实现政策研究制定的民主化。
3.完善和充实教育政策研究的方法体系。
首先,要理性地看待研究的目标。一般言,决策者和研究者总期望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益,追求最优的终结。事实上,教育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的事业,无法使重大政策做到人人满意。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有个生动的例子:要从散落在麦堆中的一些缝衣针里找出一根针,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把所有的针都找到,从中挑出最好的一根:另一种只是寻找出一根能用的针来就行。虽然这一例子是对决策而言,即:决策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但对政策研究确定目标和方法也同样具有深刻的哲理,即:用"令人满意"的目标和方法,替代"最优化"的目标和方法。
第二,要加强研究者与决策者间的沟通和合作。事先介入研究者与决策者的双向沟通,是两者目的和归宿的一致性所决定的。在政策研究和决策方面,决策者与研究者没有截然之分,只是存在有决策权的研究者与没有决策权的研究者之分。很难想像,对政策不进行研究的决策者,能制订出切合实际的政策吗?能面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政策作出理性的决策吗当然,研究者与决策者所处的地位和社会背景不同,两者的需求有着本质的不同,两者看问题的角度、概念和衡量成果的标准等等均存在差异。正因为如此,政策研究的事先沟通与合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第三,规范和拓寅教育政策研究的范围。教育政策的研究一要研究如何制定出一项切合实际、较为理想的教育政策,以解决当前遇到的问题,规范或预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怎样做好,怎样做不行,促使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二要研究政策出台后,执行政策的情况,特别是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新情况、新问题对现有政策的影响和要求,以便及时修正、更新或废止某项政策。三要研究左右教育政策价值取向的动因,充分认识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对教育政策的需求、制约作用。任何脱离现状,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教育政策,必然最终危害教育的发展。
第四,要切实加强实证性的综合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纵观有决策权的研究者与无决策权的研究者,在研究某一具体政策时,前者注重应用,后者注重基础理论。在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前者会埋怨后者应用性、针对性不够,后者对前者过度重应用、轻理论、急功近利的做法不满。因此,两者都应站在同一目的和归宿点的立场上,加强政策实证性的综合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研究,相互取长补短。
4.立足创新,敢于否定。教育政策研究的立足点应在于制度和政策的创新。何为制度创新?诺斯制度变迁理论认为,"现存制度安排不能满足利益各方的需求,在一定条件下,新制度安排被构造的过程或是新的制度安排代替旧的制度安排的过程"。显然政策研究和决策的过程,就是制度安排的过程,只有立足创新,敢于否定,才能实施利益各方权利的分配或再分配,最大限度地反映利益各方的意志。创新需要否定,否定为了创新。
5.加强政策研究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具有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政策研究队伍是当务之急。通过机关职能转变,使机关工作人员在从事行政管理的实践中人人能关注政策研究,人人能开展政策研究。采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让从事政策研究专职人员往政府机关兼职,让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往高校或研究部门边深造、边兼职,促使政策理论研究的专职人员在具体工作的实践中增强应用性研究的能力,熟悉具体工作;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增强理论研究的底蕴和基础。此外,要大力发展政策研究的学科建设,在完善学科体系的同时,加快培养政策研究的专门人才,积极鼓励、吸纳有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和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参加系统的学习,有效扩大教育政策研究者的队伍。